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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如何助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

2022-02-10

来源:

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作者:

张宏斌

  农业现代化需要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强有力的支撑,建设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需要厘清不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之间的价值关联,相关产业促进政策与金融的赋能应基于上述价值关联进行引导。

  事实上,在农业经营体系中,不同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存在较大差异,但由于不同主体之间存在较为明确的关联,也就会体现出金融需求的相关性,针对这样的差异性和相关性,金融服务需要提升和加强自身的包容性与多样性。

  “大农业、小农户”是我国农业经营体系的基本特征,近些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一直强调鼓励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诸如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支持各地立足资源优势打造各具特色的农业全产业链,通过大农业格局的构建,带动更多小微农业经营主体的融入并让农民分享产业链的增值收益。这其中,尤其需要重点关注农业龙头企业、农业行业协会以及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作用。

  包容、多样的金融服务首先要满足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中不同经营主体的信贷资金需求,这既包括对农业龙头企业的重点支持,也有针对小微农业经营主体的普惠性信贷服务。目前,国内在农业领域能够形成较大生产经营规模及相对完整链条的代表性产业,诸如肉鸡和生猪养殖加工行业,已经产生了一批较大规模的龙头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这些龙头企业逐渐形成了自身的产业生态,在这样的产业生态之中,存在大量的小微农业经营主体和从事相关生产经营的小农户。

  龙头企业往往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统计显示,除企业自筹资金之外,银行的信贷资金对企业资金需求的满足率一般不会超过所需资金的60%,究其原因,即使是龙头企业,也缺乏足够的有效抵押品,同时从银行风控的要求来看,大部分农业企业很难获得较高的信贷额度。那么,如何解决好这个问题呢?

  经过记者的调研发现,龙头企业之所以需要较多的流动资金,源于其生产经营模式的特点。无论是从事种植业的南华糖业,还是从事养殖业的天农食品,都需要分别支付给甘蔗种植户收购资金或提供免费的鸡苗、饲料等(部分地区养殖户需要支付少量保证金),同时,龙头企业需要承诺保价收购,并建立专业团队为其经营生态中的小微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专业培训等服务。一方面,龙头企业要保证其生产加工产能达到一定的饱和度,打造自身品牌,建立行业优势地位;另一方面,龙头企业需要经营好自身的产业生态环境,让更多有经营意愿和能力的小微农业经营主体持续发展并增收。在银行信贷资金不能充分满足其流动资金及技改需求的时候,龙头企业需要通过更多直接融资的方式(例如引入战投或上市融资),以保证企业能够得到较充分的运营资金。

  如上所述,小微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户是相关产业生态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就其个体而言,要想全部获得银行信贷资金的支持,尚有一定难度。在部分融资实践中,银行会将龙头企业作为核心企业,通过供应链金融的服务方式,为小微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信贷资金支持,核心企业在此过程中发挥了一定的信贷担保作用。此类融资要求龙头企业有较为完备的服务功能,不仅在产业发展上给予相关主体专业化支持与服务,在金融方面,要有风险把控的能力,基于南华糖业经营生态的“蔗农贷”和天农食品为其代养户提供担保的贷款均属于此类供应链金融产品。

  小微农业经营主体除了通过核心企业担保获得供应链金融服务,还可以通过信用互助方式获得信贷资金的支持。如果说,以龙头企业带动的方式构建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是一种产业生态与金融服务的链式衔接,那么,以行业自主、自律为基础的信用互助模式则更加强调内生性需求的满足。成都地区以彭州蔬菜流通协会为背景发起成立的旭力资金互助社和江西上饶万年县的金猪担保公司均为信用互助组织机构,此类机构实现良好发展,需具备四项前提:专属行业(如彭州的蔬菜流通、万年的生猪养殖)的内循环、服务机构的非营利性特征、行业组织内部的自律要求、适度规模经营且不盲目扩张的经营理念。实践证明,在上述前提下,信用互助的方式相对风险可控,金融机构亦可实现可持续发展。当然,这也需要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因地制宜地对此类机构进行监管,着重激发其专属行业服务角色的内生动力,使其发挥出相关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作用。

  包容性、多样性的金融服务不仅限于信贷资金的供给,农业保险、期货的作用越来越被重视。以生猪养殖行业为例,越来越多的养殖主体都会选择购买生猪死亡险,但是,由于地方财政的情况各不相同,在理赔方面存在理赔滞后等问题,同时,由于生猪价格较为剧烈的波动,具有一定规模的生猪养殖主体可通过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借助期货市场价格发现的功能规避一定的经营风险。在大商所生猪期货上市的一年中,部分养殖主体通过参与期货交易平衡了生猪价格下跌所带来的部分损失,这也对养殖主体的资金筹措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去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发展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投入品、技术、装备导入小农户。就这个问题,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或将继续提出相关要求,这是因为在农业经营体系建设过程中,大量的小农户需要专业的、具有社会化服务性质的机构为其提供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的产品和服务,诸如传统的种子、化肥、农药等,同时也包括播种、施肥打药、收割以及初加工等,龙头企业及行业协会组织的职能可部分满足小农户上述需求。金融服务应当在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的上下游之间下功夫,让服务主体与小农户建立的服务合约成为信贷发放的依据,通过满足相关服务主体的金融需求,使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更加有效且可持续。

  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建设离不开人才的培养,尤其需要懂技术、懂市场、懂经营的新职业农人队伍的建设。为此,在部分地区,相关主体获得不同职业农民资质的认证,银行机构就会为其发放一定额度的信用贷款,这也是金融助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的有益尝试。此外,针对农村的创业就业,银行机构与人社部门协同,发放一定的帮助农村创业就业的信贷资金,同样也会对完善农业经营体系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总之,金融支持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建设与完善需要多维施策,针对不同的经营主体的需求,创新差异化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并且,运用多种金融服务手段,将金融产品与服务的质效体现于农业经营体系的不同主体、不同阶段、不同环节,让金融服务真正促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及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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