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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增收机会更重要 金融助力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的思考
发布时间:
202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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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分指出,“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其中特别强调,“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坚持开发式帮扶,帮助其提高内生发展能力,发展产业、参与就业,依靠双手勤劳致富”。显而易见,这部分人群也是金融机构重点帮扶的对象。
金融如何助力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
首先要理解设立衔接过渡期的问题。5年的过渡期之于金融机构来说,之前的扶贫小额贷款服务需要进一步转化。也就是说,在“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的工作中,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扶贫小额贷款需要向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过渡,或者说,要围绕乡村振兴的要求去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帮扶。
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更多需要的是机会。
一是通过发展产业或参与就业增收的机会。而金融赋能农村低收入人口也正是通过这个机会入手。一方面,金融机构为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发展产业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可通过支持相关产业主体带动低收入人口的就业。此外,部分地区的实践还基于农村发展的特点,支持村集体经济的壮大发展,从而带动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增收。
从普惠金融的角度来看,针对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必然包括低收入人口,而普惠金融强调的就是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也包括获得信贷的机会。为了低收入人口能够获得增收的机会,金融的普惠理念则表现为给予这些低收入人口获得信贷的机会。长期以来,制约农村金融发展的重要因素是信息不对称和农村地区普遍缺乏法律意义上的抵押物,使得相关经营主体很难获得相应的信贷支持,这种情况经过多年的农村金融改革,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对于低收入人口的金融帮扶,是从金融精准扶贫演变而来,这就需要从更多维度去衡量并制定有针对性的策略。
二是金融助力村集体增收所带来的机会。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浙江省推动的针对收入较低的村集体的“消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其为低收入人口的增收效果突出。村集体的收入增加主要依靠产业带动,而产业带动对于具备一定劳动能力且有发展意愿的低收入人口,会有明确的增收促进作用。金融支持村集体经济的优势在于信息对称且充分、风险可控以及带动作用明显,这也与“共同富裕”的原则高度一致。
三是通过建立多方协同的价值链,帮扶低收入人口持续增收。记者在浙江某地采访时发现,当地的某个民非机构在当地残联的支持下,帮助村里部分残疾人员获得就业机会,而当地的农信机构将信贷资金发放给为这些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的企业,这种方式带来了这些残疾人士的增收,也帮助企业获得了信贷资金,找到适合的劳务支持。此类实践,重点是当地的农信机构主动作为,将多方的价值关联建立起来,为低收入人口带来了增收机会。
四是帮扶低收入人口获得创业机会。金融在这个方面既可以直接帮扶有一定能力和意愿的低收入主体创业,又可以结合该主体所从事的行业特征,通过上下游供应链,为其提供信贷支持,从而使低收入人口获得增收机会。记者在四川凉山采访时发现,当地规模型养猪主体需要发展很多代养场,而一些低收入人口希望通过帮助大型养猪主体代养,获得增收机会,但其缺乏一定的资金支持,这个时候,当地银行既为大型养殖主体授信,又为部分低收入人口代养提供部分资金支持,使其扩大养殖规模,提升能力,从而达成增收的目的。
五是在鼓励就业方面,需要金融机构与多部门协同,给予低收入人口更多、更好就业机会。在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中,很多部门都在协同推进,人社部门通过帮扶相关企业,使得企业降低费用,从而吸纳更多人员就业;而金融给予企业或者个人的信贷支持,也可以根据相关就业政策而动态施策。记者在山东某地采访时看到,当地人社部门、金融机构以及产业促进部门协同推进,帮助低收入人口获得就业机会,金融在其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既支持了企业,又帮扶了低收入人口。
从为低收入人口直接或间接地提供信贷支持,到为其创造更多增收机会,这说明低收入人口的帮扶不是一味地输血,尤其是针对具备一定劳动能力的人口,更要以创造增收机会的方式,变“输血”为“造血”,从而建立其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