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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郑银村镇银行关于银行询证函业务集中受理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11-30
来源:
作者:
尊敬的客户:
根据《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以下简称“《通知》”)、《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21号)(以下简称“《操作指引》”)相关规定,现对我行银行询证函业务服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范围
银行询证函业务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审计过程中,在获取被审计单位授权后,以被审计单位名义向我行发送询证函,我行查询、核对相关信息并直接提供回函的业务。我行集中受理纸质函证和电子函证,函证范围及要求应符合《通知》及《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二、纸质函证受理及回函方式
(一)我行接受会计师事务所邮寄和经授权的注册会计师跟函两种函证方式,不受理被审计单位直接提交的银行询证函。
(二)跟函所需资料:会计师事务所授权书、介绍信或公函,跟函人员有效身份证件,跟函注册会计师临柜直接取走回函的,需配合我行办理交接手续。
(三)“银行询证函”格式应符合《通知》及《操作指引》相关规定,对确定无需函证的项目,请将该项目或栏位用斜线划掉,不应留白。
(四)被审计单位应为我行单位客户,银行询证函请加盖被审计单位预留签章及骑缝章,并将被审计单位预留银行签章处加盖的签章用作骑缝章。如银行询证函涉及多个账户且账户的预留印鉴不同,请加盖扣款账户预留银行签章。
(五)回函用章:纸质函证统一加盖“新郑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专用章”实体印章。
三、电子函证受理及回函方式
暂不受理
四、集中受理机构
(一)受理机构名称:新郑郑银村镇银行科技运营部。
(二)联系地址:河南省新郑市仓城路117号新郑郑银村镇银行。
(三)收件人:银行询证函业务;电话:0371-87088111。
五、函证收费
(一)我行银行询证函业务免收服务费。
(二)采用邮寄函证方式的,回函快递费采用到付方式由发函方支付。
六、业务服务与投诉
(一)函证业务咨询热线:0371-87088111(每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二)投诉电话:0371-86622099。
新郑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30日